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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 2016-08-18 11:20:00 | 浏览 次]
 
 
 
 
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长治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
 

 
 
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目 录
引  言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2
一、市域自然、经济社会概况  2
(一) 自然条件状况. 2
(二) 经济社会状况. 3
二、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4
(一) 农用地. 4
(二) 建设用地. 4
(三) 其他用地. 5
三、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回顾  6
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8
(一) 耕地减少数量较大,人地矛盾较为突出. 8
(二) 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土地生态比较脆弱. 8
(三) 土地利用较为粗放,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8
(四) 工业生产过程破坏和污染土地较为严重. 8
五、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9
(一) 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 9
(二) 土地利用管理面临的挑战. 10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与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12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12
二、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2
(一) 严格保护耕地. 12
(二) 统筹协调,合理安排. 12
(三)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13
(四) 大力保护生态环境. 13
三、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  13
四、土地利用的基本政策导向  15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模调整与布局  17
一、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与布局  17
(一) 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17
(二) 优化各类农业生产用地布局. 18
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  20
(一) 合理调整建设用地规模. 20
(二)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1
三、其他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23
第四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与管制  24
一、加强土地综合区域调控  24
(一) 中部盆地区(Ⅰ)24
(二) 外围丘陵区(Ⅱ)25
(三) 东南/西北部山地区(Ⅲ)26
二、强化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7
(一) 基本农田集中区. 28
(二) 一般农业发展区. 29
(三) 林业发展区. 29
(四) 牧业用地区. 30
(五) 城镇村发展区. 30
(六) 独立工矿区. 30
(七)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1
(八)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31
三、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32
第五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与中心城区用地调控  35
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35
(一) 允许建设区. 35
(二) 有条件建设区. 36
(三) 禁止建设区. 36
(四) 限制建设区. 37
二、中心城区土地用地调控  37
(一) 中心城区发展格局. 38
(二)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38
(三)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9
第六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与管理措施  41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41
(一)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1
(二)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规模. 41
(三)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 42
(四)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43
二、优化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43
(一)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43
(二) 盘活城镇存量低效土地. 44
(三)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与结构. 45
三、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46
(一) 划定土地生态环境建设重点整治区. 46
(二) 大力加强水土流失重点区综合整治. 46
(三) 加大采矿破坏区整治及植被恢复力度. 47
第七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  48
一、土地整治工程  48
(一) 中低产田改造工程. 48
(二)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48
(三) 土地复垦整理工程. 49
二、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50
(一) 天然林保护和生态绿化工程. 50
(二) 水土流失重点整治工程. 50
(三) 采煤破坏区治理工程. 52
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  52
(一)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52
(二) 能源电力设施建设项目. 53
(三) 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54
第八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55
一、规划实施的行政和组织措施  55
(一) 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 55
(二)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55
(三) 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 55
(四)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 56
(五)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56
二、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57
(一) 加强规划管理法制建设. 57
(二) 加大规划管理执法力度. 57
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57
(一) 加强耕地保护的财政支付力度. 57
(二) 逐步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经济机制. 57
(三)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约束机制. 58
(四) 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制度. 58
四、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58
(一) 构建规划实施监测体系. 58
(二) 提高土地规划信息服务水平. 59
(三) 提高规划实施科技水平和人员素质. 59
五、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59
(一) 改进规划工作方式. 59
(二) 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和舆论宣传制度. 59
(三) 建立规划编制与实施公众参与制度. 60
 
 

 
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引  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全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在《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控制与指导下,依据长治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本市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特制定《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06~2020年,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以2010年为规划阶段性目标年。
本《规划》以《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基本依据,以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为根本,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围绕土地集约利用、区域协调和土地空间管制等内容,阐明规划期内本市的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任务和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对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有关土地利用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并制定规划实施的相关措施。
凡在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复垦等相关各业生产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部门)、集体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市域自然、经济社会概况

长治市地处黄土高原东部边缘,北纬35°49′~37°08′,东经111°58′~113°44′,东与河北、河南两省为邻,南与晋城市相连、西与临汾市相依,北与晋中市接壤。土地总面积约为13958平方公里(即1395784.36公顷),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9%。

(一) 自然条件状况

长治市四周由太行、太岳山环绕,地势从四面逐渐向中间下降,由丘陵过渡为山间盆地,平川、丘陵和山地区面积分别占到土地总面积的15.9%、33.4%和50.7%。本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适中,冬长夏短,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光热资源充足,年平均温度为9℃,降水量为600毫米,无霜期为180天,日照时数为2418~2616小时;全市分属黄河、海河两大流域、主要河流有浊漳河和沁河两大河流,市内水资源比较丰富,河川径流量较大,地下水源充足,是山西省水资源相对较丰富的地区之一,水资源总量达23亿立方米,为全省平均数的两倍。
本市土壤资源的数量和种类都较为丰富,包括5个土类、12个亚类、65个土属、220个土种,有机质含量在7~16.9g/kg;植被属北温带落叶阔叶林地带的一部分,随着海拔高度和土壤湿润程度的不同,植物种类有所变化:在太行山和太岳山都有多种松林、灌木和草本植物以及天然群落,在盆地平川区主要树种有杨、柳、榆、椿和刺槐等(其中刺槐占优势)。
本市矿藏种类达40多种,煤、铁藏量尤为丰富,素称“煤铁之乡”。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还有石灰岩、铝土矿、石膏、耐火粘土、高铝粘土、硫铁矿、砖瓦粘土、水泥粘土、陶瓷粘土、硅石、白云岩、花岗石、大理石、建筑砂、矿泉水、红石板、石棉、蛭石等20多种。

(二) 经济社会状况

——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得到显著调整,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2005年,全市总人口达323.41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98.8亿元,人均GDP达到13393元,一、二、三产业比重为7.2:57.8:34.9,全市财政总收入达71.4亿元;全市粮食总产量达13亿公斤,人均占有粮食402公斤;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12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573元。
“十五”期间,全市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36.5%;经济总量(GDP)快速增长(年均递增达13.4%),增速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工业内部结构明显优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所增强,特色农业产值比重、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资源环境与发展矛盾突出:由于产业结构层次仍然偏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落后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好转,资源破坏和浪费问题还比较突出,环境污染形势仍十分严峻。长期以来,资源消耗型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占据主导地位,导致土地资源过度消耗、环境质量下降、资源支撑能力减弱、土地利用总体效益不高;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耕地保护压力不断加大。煤、焦、铁等传统产业在工业增加值和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较大,致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日趋尖锐。

二、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和土地规划分类,2005年全市的土地利用状况为:

(一) 农用地

农用地现状面积为937010.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1%。
1、耕地:面积为346917.4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7%。耕地大约有3/4的面积分布在山区和丘陵区;旱地数量最多,有323992.6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3.4%;水浇地和菜地共计22924.8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6.6%。在水浇地(21236.20公顷)中,黎城县分布最多、其次为长治县和屯留县,分别占全市水浇地面积的30.1%、15.6%和14.6%;菜地主要分布在城区、屯留县、郊区、长子县和潞城市。
2、园地:面积为21455.4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其中,果园19602.93公顷,约占园地面积的91.4%。
3、林地:面积为403188.7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3%。其中,有林地240866.53公顷、灌木林地58960.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79155.64公顷,分别占林地面积的59.7%、14.6%和19.6%。本市的天然林地主要集中分布在东、西部山区。
4、牧草地:面积为91043.4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7%。其中,天然草地88942.73公顷,占牧草地面积的97.7%。牧草地主要分布在本市东西两侧的沁源、沁县、黎城等县。
5、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4405.6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主要包括田坎、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坑塘水面等用地。

(二)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现状面积为85986.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
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1640.9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3.3%。其中,城镇用地为8338.6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为53794.05公顷、独立工矿用地为9508.23公顷,依次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1.6%、75.1%和13.3%。在城镇用地中,城市用地为4417.66公顷、建制镇用地为3921.01公顷;全市城镇人均用地69.72平方米(全市城镇人口为119.61万人)。
全市城镇用地和工矿用地合计为17846.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49.2平方米(按城镇人口计)。从分县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情况看: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为城区、郊区、长子县、沁县、平顺县和武乡县,其他县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最少和最多的分别为城区(76.9平方米/人)和屯留县(383平方米/人)。
2、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749.0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2%。全部为特殊用地,在各县均有分布。
3、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6049.5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中,铁路用地1630.78公顷,公路用地4127.42公顷,民用机场291.37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27%、68.2%和4.8%。全市已基本实现了村村通油路。
4、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5547.0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5%。其中,水库水面5218.55公顷,水工建筑用地328.53公顷,分别占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94.1%和5.9%。

(三) 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现状面积为372786.98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26.7%。
1、水域:面积14532.58公顷,占其他用地的3.9%。其中,河流水面4761.96公顷,湖泊水面49.19公顷,滩涂9721.43公顷,分别占水域面积的32.8%、0.3%和66.9%。
2、自然保留地:面积358254.4公顷,占其他用地的96.1%。其中,荒草地面积为247639.23公顷,占自然保留地面积的69.1%。
从全市未利用地的实际情况看,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开发和改造,大部分荒草地和一些其他未利用地可因地制宜地用于发展农林牧等各业生产。

三、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回顾

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以来,对促进全市土地资源持续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其主要成效表现为:
——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进一步加强,确保了全市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用地。在全市规划实施中,通过划定基本农田、签订保护责任书、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以及落实耕地“占一补一”政策等措施,使得全市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得以加强,促进了土地的合理利用,确保了全市粮食及其他种植业的生产用地需要,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土地开发整理效益显著,促进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规划实施以来,全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并实施了有关专项规划,不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的力度,特别是在2000~2005年,全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投资就达4亿元,共增加农用地5000公顷,其中2003~2005年新增耕地3700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积极开展,有力地促进和确保了全市的耕地“占补”平衡。
——为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该规划的实施,为在本市的有关能源、交通、水利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并合理安排了全市的城镇、开发区及其他工程建设用地。通过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城镇化的发展,也带动和促进了区域及地方经济的全面发展。
——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益的提高。由于有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规定与要求,又有规划用地指标及土地用途的控制和制约,这就有效地控制了新增建设项目及用地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建设用地内部的挖潜和存量土地的盘活,使土地利用方式由传统的粗放利用逐步转向为集约利用,土地使用者更加注重土地的使用效率,大大提高了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益。
——有效地实行了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通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措施,对规范和指导全社会的土地利用活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有效地控制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了全市土地的科学、合理利用。
——土地生态建设力度加大,生态环境条件总体改善。规划实施以来,按规划和国家有关要求,全市大力开展荒山荒地造林并实施了陡坡耕地退耕还林的生态建设计划,有效地扩大了林业用地规模,提高了林草植被覆盖度,通过植树造林、修建梯田、种草、封山育林等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4800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11047平方公里)的43.4%,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土地生态环境条件的改善。
——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公众参与意识明显提高。各级政府都普遍认识到规划是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用地都必须符合规划,违反规划即为违法,从而使规划在社会生活中的认知度进一步加强;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在规划依法批准后,各级政府都及时地进行了公告,并采取电视、报纸、文件、告示、板报、专题片和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规划及其重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使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公众参与意识明显增强,全民规划用地的意识显著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也得以加强和提高。

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耕地减少数量较大,人地矛盾较为突出

在人口继续增加的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不断下降。1997~2005年,全市人口年均增加2.14万人,而全市耕地则年均净减少3409.75公顷;全市的人均耕地也由1997年的0.12公顷减少为0.11公顷,使得全市人口与耕地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

(二) 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土地生态比较脆弱

本市土地垦殖率相对较高,而林(果)牧业用地比重偏小,且林地中有林地比例小,林草植被覆盖率较低,土地利用结构不够合理,使得全市的土地综合生产潜力和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在山地丘陵区,除部分天然林集中区自然植被覆盖率较高外,其他区域水土流失较严重、生态环境较脆弱,影响了全市的土地生态环境。

(三) 土地利用较为粗放,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全市现有未利用地约占土地总面积的26.7%,其中荒草地约占未利用地的66.4%;同时,在已利用的土地中,仍然存在土地利用方式粗放、节约集约程度不高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农用地及其利用方面,中低产田占到耕地面积的2/3以上,中低产果园占到园地面积的一半以上,加上土地撂荒现象仍比较严重,这直接影响到了农用地的土地产出率和利用效益。二是建设用地仍以外延扩展为主,其内部仍存在一定数量的空闲、闲置土地以及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也直接影响到了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及利用效益。

(四) 工业生产过程破坏和污染土地较为严重

本市矿产资源丰富尤以煤炭为多,以煤炭开采为主的采掘业对土地形成的破坏主要为塌陷、压占和挖损等形式。在“九五”及“十五”以来,全市的煤炭生产直线上升,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资源型产业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大量开采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水资源和植被资源。此外,一些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不达标排放,加剧了对土地、大气、河流和土壤的环境污染,相应地也加大了全市土地复垦整治的任务。

五、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也对土地利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 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

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市场对能源的需求持续旺盛,“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在本市建设全国第一个1000万伏特高压输变电试验示范工程,我省也将加大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建设,这为我们推进能源工业可持续发展、开发煤电清洁能源提供了重要的条件;二是国内外产业梯度转移步伐加快,东南沿海的一些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正向内地,特别是向中西部地区陆续转移,这有利于本市在吸引和承接产业转移中抢占先机,进而促进全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三是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省委、省政府积极争取晋西北和太行山革命老区享受国家西部地区扶持政策,争取太原、长治等城市比照执行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这将为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巨大支持,对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是个强有力的促进;四是中央和省加大对贫困县的扶持力度,将以产业发展为龙头、着力帮助贫困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项目,这对贫困地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将产生积极影响;五是全市上下干事创业的热情高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建设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新跨越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全市人民加快发展的愿望更强,争先发展的干劲更足,为全市的发展集聚了能量、提供了保障。
针对资源环境约束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长治市提出了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建设山西东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以发展中心城市和县城为重点,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培育县城特色,促进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稳定就业并定居,提高城镇化水平,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强化资源管理,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 土地利用管理面临的挑战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土地政策的宏观调控能力,成为本市土地利用的重要主题。这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使得资源环境约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更加凸显,给土地利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本市处于山西省经济社会较为发达地区,土地利用中长期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将进一步显现,同时在快速发展中又面临许多新的严峻挑战。本市后备土地资源不足,随着人口高峰、工业化高峰和城镇化高峰相继逼近,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尖锐。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速升级,将带动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和城镇化加快推进,拉动工业、城镇、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长。城乡建设中轻挖潜、重扩张,行业重复建设等问题仍然存在,建设用地粗放利用和闲置浪费的局面未能从根本上扭转,这也进一步加大了建设用地需求压力。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缺乏统筹,盲目竞争、无序发展现象比较严重,降低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整体效率,影响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部分地方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过度开发建设,导致水土流失、土地退化和破坏加重,生态环境质量退化,削弱了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与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本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推进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协调区域内各地区土地利用关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合理满足建设用地,改善生态环境条件,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与服务,促进全市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根据规划的指导思想,确定规划编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为:

(一) 严格保护耕地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和质量的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做出贡献。

(二) 统筹协调,合理安排

按照省、市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统筹全市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加强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目标协调,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中的各种关系,优化配置和合理安排各业生产用地和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与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严控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集约节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展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四) 大力保护生态环境

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对水资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生态功能保护区以及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加大对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提高土地的生态服务功能。

三、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部署,全市确立了推进“四位一体”、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即以循环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在推进经济转型上实现新突破,打牢科学发展的经济基础)的发展战略。这为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长治描绘了宏伟蓝图。
根据本市发展战略,土地利用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前提,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优化用地结构,建立一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持续利用、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促进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根据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要求,结合本市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土地利用战略和主要任务目标:
——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目标稳定在343997公顷以上(其中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346747公顷以上)。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5600公顷,同时改造中低产田52500公顷(年均3500公顷),以促进农业的增产增收。
——提高土地利用的节约集约水平。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严格执行规划的用途管制,不断推进农用地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提高各类农用地的产出和利用效益;从严控制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土地,以挖掘现有建设用地的潜力,不断提高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率、土地容积率、就业容纳力和经济产出率。规划期间,对现有可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全部得到有效利用,并采取措施控制新的闲置建设用地的产生。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500公顷(其中占耕地9900公顷)以内,通过统筹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和必要的城镇发展建设用地。其中:城镇工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7420公顷(其中占耕地5500公顷),交通水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5050公顷(其中占耕地3100公顷)。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整治。规划期间,拟开展农地区整理新增补充耕地1500公顷,复垦工矿废弃地为农用地1100公顷(其中补充耕地300公顷),整理复垦村庄搬迁地为农用地1800公顷(其中补充耕地200公顷),水库水工建筑用地复垦28公顷(其中补充耕地20公顷),开发利用各类未利用地为农用地128482公顷(其中补充耕地10210公顷);同期,全市拟采取综合措施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67平方公里。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整治,确保全市耕地的建设占用与新增补充相平衡,并完成省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促进土地利用率的提高和土地生态环境的改善。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城乡用地布局。在农用地中,规划期间全市林地净增160000公顷、园地净增6000公顷、牧草地净减50000公顷,使农用地内部结构(耕、林、园、牧地)更趋合理。在建设用地中,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迁并整合农村居民点,复垦搬迁腾空后的村庄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用地布局,优化产业和用地结构。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41.3平方米和135.8平方米以内。通过规划调整,使全市土地利用结构更趋合理,并使土地利用率提高8.8个百分点。
——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规划期内,要逐步健全全市土地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土地利用参与宏观调控管理的有关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促进土地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土地利用的基本政策导向

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从本市的实际出发,以农业为基础,统筹兼顾,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
——把保护耕地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首位。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证全市粮、棉、油等基本农产品的生产用地,配合中央“三农”政策的全面落实,为国民经济发展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供给制约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在优先安排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发挥供地制约机制和土地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用地效率的提高。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供地。
——开发与节约并举,以节地挖潜为重点。城镇重点抓盘活,农村盘活和整理并重,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各业发展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最大限度地挖掘已利用土地的潜力;大力改造中低产田(地),提高农、林、牧、园等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以增加耕地等用地的有效利用面积;因地制宜、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做到地尽其用。
——坚持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土地开发利用与整治保护相结合,防止过度开发和掠夺式利用。对于大于25°的坡耕地要适当安排退耕,并加强土地退化的防治,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以及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全市的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模调整与布局

在全市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目标和主要指标的控制指导下,根据各业生产及各类建设对用地需求,坚持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发挥土地市场机制作用,经充分协调与综合平衡,优化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合理确定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统筹安排各业与各类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以及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

一、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与布局

(一) 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1、农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农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要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建设与保护,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促进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的提高。
到2020年,全市的农用地规模调整为1048460.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1%,比规划基期提高8个百分点。其中,2006~2010年期间净增加农用地35280公顷,到2010年全市的农用地规模将调整为972290.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7%,比规划基期提高2.6个百分点。
2、农业用地内部用地规模
耕地:到2020年,全市的耕地规模调整为343997.4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2.8%,比2005年减少2920公顷。其中,到2010年全市耕地规模调整为346747.46公顷,比2005年减少170公顷。
园地:到2020年全市的园地规模调整为27455.4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6%,比规划基期增加6000公顷。其中到2010年,全市园地规模调整为23255.49公顷,比2005年增加1800公顷。
林地:到2020年全市的林地规模调整为563188.7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3.7%,比规划基期增加160000公顷。其中,到2010年全市林地规模调整为455688.77公顷,比2005年增加52500公顷。
牧草地:到2020年全市的牧草地规模调整为41043.4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9%,比规划基期减少50000公顷。其中,到2010年全市牧草地规模调整为73043.41公顷,比2005年减少18000公顷。
其他农用地:到2020年全市的其他农用地规模调整为72775.61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9%,比规划基期减少1630公顷。其中到2010年全市其他农用地规模调整为73555.61公顷,比2005年减少850公顷。

(二) 优化各类农业生产用地布局

1、农业生产用地布局及主要方向
建设屯留、襄垣、黎城等玉米制种基地;以沁州黄小米等绿色名牌为亮点,重点建设沁县、武乡、屯留、襄垣、沁源等谷子、莜麦优势杂粮基地;抓好以城区为中心的反季节蔬菜专业区建设;重点抓好屯留县的张店、高头寺、渔泽3个中药材GAP种植示范基地,以平顺、壶关为主的潞党参基地,以屯留为主的板兰根、柴胡基地,以沁源为主的连翘基地和以沁县、沁源、武乡为主的黄芩基地等4个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的建设,把长治市建成全国知名的绿色中药材基地。
要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农产品生产的基本用地需求。规划期内,全市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295600公顷。根据本市中心城区建设和周边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充分考虑本市处于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合理分解落实全市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市基本农田的保护与管理,确保基本农田的面积稳定和质量有提高。
——坚持“以调为主、以减为辅”,做好基本农田的调整落实。根据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的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土地实际与经济发展建设要求,合理分解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考虑到中心城区的发展定位和发展建设需要,适当调减中心城区及周边范围的基本农田面积。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要积极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以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及其农产品产量、促进农业增产和增收。依据有关规定,将相对集中、质量较高的耕地优先划定为基本农田,并通过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全面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加强对所补划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的验收(补划基本农田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并限期完成)。
——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在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通过空间布局调整方式将重点建设区域周边的基本农田调整出去,为中心城市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预留较为充足的空间;二是在基本农田保护集中区,建设项目要避让基本农田,除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得在基本农田范围内进行选址,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基本农田,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2、林业生产用地布局及主要方向
规划期间,林业建设要紧紧抓住战略机遇,实现森林资源的快速增长和林业产业的发展壮大。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状况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局部地区生态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漳河、沁河流域和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林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重点地区生态问题基本解决,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在规划期内,要以武乡、襄垣、长子、黎城、潞城、平顺、沁源等县的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为主,在沁源、黎城等县规划自然保护区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
3、牧业生产用地布局及主要方向
规划期内,重点形成三大特色养殖区域,即以长子、长治县、郊区、屯留、潞城为主的优质蛋鸡和优质肉猪生产示范区域;以城区、郊区、屯留、壶关、潞城为主的牛奶示范生产区域;以沁源、沁县、武乡、黎城、平顺为主的肉牛肉羊肉驴示范生产区域。

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

(一) 合理调整建设用地规模

依据“统筹城乡、集聚建设”的指导思想,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合理调整城乡用地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要围绕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为根本,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统筹各项建设用地
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97558.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比规划基期提高0.8个百分点。规划期内,拟安排新增建设占用各类农用地12200公顷、占用各类未利用地2300公顷,合计新增加建设用地14500公顷;同期,安排工矿和水库废弃地复垦及村庄搬迁地整理复垦而减少建设用地2928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建设用地11572公顷。
届时,全市的城乡建设规模、交通水利设施建设规模、其他建设规模分别调整为77460.95公顷、16618.65公顷和3479.0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79.4%、17%和3.6%。
2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适应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的要求,加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力度,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优化城乡用地结构。规划期内,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煤炭、电力及其他工矿发展用地,保障国家和省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同时,要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的整合及低效用地的增容改造与深度开发,重点加快城中村改造;积极做好工矿废弃地及村庄搬迁地等土地的复垦整理工作。
到2020年,城镇和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分别调整为12208.67公顷、11958.23公顷,规划期内净增加面积分别为3870公顷和2450公顷;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53294.05公顷,规划期内净减少面积为500公顷。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分别调整为20066.9公顷和24166.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为141.3平方米和135.8平方米(届时城镇人口相应为142万人和178万人),比规划基期分别减少7.9平方米和13.4平方米。
规划期内,新增的其他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有关军事、文物保护、旅游、风景名胜等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新增的交通和水利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用于对全国和区域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建设,同时兼顾地方有关建设项目用地。

(二)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优化全市建设用地布局,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用地,推动工业向产业聚集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最大限度地体现组团及各类功能用地的合理性、功能性。
1、长治市城镇体系布局
根据《长治“1+6”城市群发展战略规划》,拟建设以长治市市区为中心,包括屯留、长子、长治、壶关、襄垣和潞城市等6个县(市)的“1+6”城市群,其主要以太长、太晋高速公路、208国道、太焦铁路线以及长邯高速公路、长临—长安高速(青岛~红其拉甫)等公路为交通轴线,以区内分布的多个产业园区为依托,形成协同发展、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辐射带动全市城乡全面、协调发展。
全市城镇体系布局拟形成“四片三轴”(“四片”即由城区、郊区、长治、潞城、黎城、襄垣等6个区县组成的中心片区,由长子、屯留组成的西部片区,由平顺、壶关组成的东部片区以及由沁源、沁县、武乡组成的北部片区;“三轴”即由太焦铁路长治以北段和长太高速公路、208国道、226省道组成的北部轴线,由长邯铁路和长邯高速公路、309国道组成的东部轴线以及由太焦铁路长治以南段和长晋高速公路、208国道、207国道等组成的南部轴线)的空间网络格局,通过以点带轴、以轴带面,形成开敞式的区域空间发展构架。
2、优化中心城区布局
根据《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未来中心城区城市的建设发展态势可概括为:依托旧区,向西、向北为主,兼顾东、南,并针对现状城市布局的不合理之处,结合和利用城市发展的各种条件形成“轴向发展、环带联结、多片多心”的布局结构。规划延续“一城三区”的布局格局,即由主城区、马厂区和故县区等三个分区组成的中心城市。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发展用地规模为7049公顷(含其范围内绿化等农地面积358公顷)。
3、合理布置交通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长治市交通布局可简单概括为 “公路扩网”、“铁路扩能”、“航空增线”、“枢纽完善”。公路扩网——以“出省高速路、市到县一级路、县到乡(镇)和乡(镇)之间等级路、通村水泥(油)路”为标准,全面推进“三通一环”(通省高速路、通县一级路、通村水泥路、环城高速路)公路网建设,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水泥路或油路。铁路扩能——完成太焦和长邯铁路电气化改造,连通沁沁—武左地方铁路并完成运能1000万吨改造、实现正常运营,全市铁路新增运力达到1200万吨/年以上;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交口至郑庄地方铁路、沁沁—武乡线至山东沿海地方铁路和港口一体化项目前期研究。航空增线——完善长治机场综合保障设施,提高通航能力;进一步扩大跨行业联合,开发旅游包机、商务包机、货运包机等业务,增开成都、福州、昆明、青岛等航线,客运量年均增长30%左右;规划建设新机场。枢纽完善——配套建设铁路站场设施,抓好城市、县城和乡镇客货运站场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网络服务水平。
4、充分考虑旅游用地
在项目用地时要充分考虑景区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服务功能设施建设等旅游建设项目用地。

三、其他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随着规划期各业生产开发利用及各项建设发展占用所减少的未利用地,并考虑因灾害、采矿等毁损而增加未利用地的情况,增减相抵,全市其他用地净减少123022公顷。到2020年,全市其他利用地规模将相应地调整为249764.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9%,比规划基期减少8.8个百分点。其中:2006~2010年期间,全市净减少其他用地38080公顷。到2010年,全市的未利用地规模将相应地调整为334706.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比规划基期减少2.7个百分点。
通过规划期的土地开发利用及建设发展占用,相应地提高全市土地利用率(约8.8个百分点),这也必将推动和促进全市各业生产和各项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与管制

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划分土地利用区域,为加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与管理提供依据,以促进区域土地利用与经济协调发展。

一、加强土地综合区域调控

结合本市地形地貌特点、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状况、社会经济发展布局等实际情况,按照“地理分异,综合分析与主导因素相结合,体现区内相似性与区间差异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保持县级行政界线完整和分区界线连续性”的原则,划分以下3个土地利用综合区,并明确相应的土地利用调控方向与措施。

(一) 中部盆地区(Ⅰ)

1、区域基本情况:本区范围包括城区、郊区、潞城市、长治县等4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为144410.36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10.4%)。区内地势较为平坦,海拔为750~950m,无霜期为150天左右,年降水量为550~650mm,地平土厚,气候温和,水资源较丰富,农用地适宜种植粮食和油料、蔬菜等作物;本区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其城镇工矿用地较为集中,城镇用地占全市的57%以上,单位建设用地面积的第二、三产业增加值高,是全市城镇化发展最快、经济活动强度最高的地区。
2、主要存在问题:农用地利用方面,因过去忽视养地,土地肥力下降,土壤有机质含量较低;渠系配套不健全,田面平整质量低,影响了水利效益发挥;城镇建设占用农用地比重较大,耕地流失速度较快。
3、发展方向及主要用地安排:建立盆地粮油和城郊肉奶蛋生产基地,以及都市型生态农业经济区,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继续发展其产业集聚优势,进一步提高土地(尤其是城镇工矿用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为全市的发展起到重要示范作用。本区主要用地安排为: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扩展到12330.27公顷,林园地规模发展到32171.11公顷,耕地规模调整为57994.66公顷,分别比2005年增加3135.3公顷、10040公顷和减少3360公顷。
4、土地利用管理主要措施:
——加强耕地保护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搞好田面、渠系和工程配套,提高灌溉质量;增施有机肥料,培肥地力,同时营造沿河防护林带,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在城市近郊区加大庭院经济力度。
——继续发展其产业集聚优势,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为全市发展起到重要示范作用。城区未来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制造加工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业、新型建材业、生物医药化工业、建筑业,郊区重点发展煤炭、焦炭、冶金、电力、建材、化工、药品。

(二) 外围丘陵区(Ⅱ)

1、区域基本情况:本区范围包括长子县、屯留县、沁县、武乡县、襄垣县、黎城县等6个县,土地总面积为744715.01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53.3%)。区内地貌类型以丘陵为主,海拔为950~1200m,无霜期为140天左右,气候温凉、光照充足,年降水量575~650mm;一般土层较厚,土壤有机质含量低,质量多为二、三等;农业以旱作为主,粮食生产以玉米、谷子、豆类杂粮为主;林地以散生林为主,宜林荒地面积大,适宜林木生产;城镇工矿用地占全市的35%以上。
2、主要存在问题:土地破碎,水土流失普遍严重;农地施肥较少,土壤普遍瘠薄;水资源缺乏,加之降水流失,干旱普遍严重。
3、发展方向及主要用地安排:本区既是全市杂粮区和果桑、经济林基地,又有集中连片的良好牧坡用地。在开发利用方向上,种植业要以玉米、谷子等杂粮为主,努力提高单产;林业要重点抓好果桑和经济林基地建设,特别是发展果品生产,搞好储存保鲜和加工生产;牧业要充分利用本区土层深厚、粮食充足、草地较多及离城镇较近的优势,积极发展养殖业。本区主要用地安排为: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扩展到8458.47公顷,林园地规模发展到233522.51公顷,分别比2005年增加2214.7公顷和79560公顷;耕地和牧草地规模分别调整为225220.75公顷和16701.62公顷,分别比2005年减少3000公顷和27410公顷,所减少的牧草地主要调整发展成为林地。
4、土地利用管理主要措施: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本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农作物,提高土地的农产品生产能力。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综合整治力度,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林牧业生产,积极发展植树造林、扩大林地面积,增加土地林草植被覆盖。
——在保护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前提下,适当发展工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以工补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三) 东南/西北部山地区(Ⅲ)

1、区域基本情况:本区范围包括壶关县、平顺县、沁源县3个县,土地总面积为506659.01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36.3%)。区内地貌类型以山地丘陵为主,大部分区域海拔在1200m以上,无霜期为115~145天,年降水量600~800mm;水土流失较严重,本区农耕地耕层一般较薄,障碍因素较多;林地土质肥沃,多为优质土壤,是本市林业生产基地;牧草地多分布在土层薄、砾石含量高的地区。本区是重要的林牧综合利用区,其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经济活动强度相对较弱,但能源矿产资源及生态旅游资源较丰富,开发程度较低。
2、主要存在问题:森林管理不善,草场退化,生态效益低;部分区域乱砍滥伐,过度放牧,植树种草发展缓慢,造成生态恶性循环。
3、发展方向及主要用地安排: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方针,在搞好耕地种植利用的同时,要以林为主、林牧结合,把植树种草放在战略地位。本区主要用地安排为: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扩展到3198.16公顷,林园地规模发展到324950.64公顷,耕地调整为60782.05公顷,分别比2005年增加790公顷、76400公顷和3440公顷,所增耕地主要为林地调整所致;牧草地规模调整为23970.49公顷,比2005年减少22240公顷,所减少的牧草地主要调整发展成为林地。
4、土地利用管理主要措施: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积极改造中低田,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
——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用材林和防护林,建立林木深加工基地;积极发展经济林,重视营造特种林,加强主体开发,发展多种经营;加强牧坡改造,改良草种,保护草场,合理封山育草,充分利用边远草场,建设牛、羊生产饲养基地。努力发展山区土特产品,抓好采集工作,发展多种经营,为能源基地建设和市场提供多种林、畜土特产品。
——依托本区林牧、煤炭、生态及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相关的、附加值高的加工和制造业,在保护好本区生态前提下,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发展旅游业,以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强化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为强化区域土地利用调控与管理,优化配置各类土地资源,保护好全市现有耕地,协调好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利用基本功能和土地利用空间发展政策的不同,以土地主导用途为基础,划定了以下土地利用功能区,并制定了相应的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一) 基本农田集中区

本区主要指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且土地质量和生产能力高及生产条件好的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整治的区域,也是本市重要的粮食和蔬菜生产基地。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主要分布在本市地势较为平坦、水源较为充足的中部地区。本区面积为239939.4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2%,涉及全市除城区以外的12个县(市、区)。
本区主要管制规则为:
l、本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区内基本农田应在种植业范围进行结构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基本农田上造林、挖塘养鱼、建舍养殖畜禽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2、已在基本农田上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仍要按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对耕作层和农田基础设施造成破坏的,要限期恢复,确保基本农田的面积不因农业结构调整而减少、基本农田的质量不因农业结构调整而降低。
3、鼓励区内的农田整理和服务于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建设,以增加有效耕种面积,提高耕地产出水平;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及个人增加土地投入,以保持和培肥地力。
4、区内的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禁止占用耕地进行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严禁擅自挖砂、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以及向耕地区排放污水废水等污染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区内的耕地。

(二) 一般农业发展区

本区指除基本农田以外在土地利用上以发展农业、林果桑业及其生产所必需的服务设施建设等而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面积为293799.6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l%,全市各县(市、区)均有分布。
本区主要管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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