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三基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和《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夯实基础工作,屯留县局进一步规范全局档案管理工作,推进文书档案管理电子化:一是厘清归档范围,确定保管期限。对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在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价值、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及其他对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按永久和定期两种保管期限执行;二是根据档案分类,做好整理归档流程。按照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业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的分类标准,把分散在机关各股室、个人手中或散失在其它地方的文件材料,集中到机关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齐全完整;三是做好档案的保管与移交工作。各股室(所)每年的前半年应将上一年度档案整理归档,形成定期归档制度,做到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对移交档案逐卷、逐件进行检查,到期档案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档案归档,连同电子版一并移交档案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少交或延期移交档案;凡涉及到断档的股室所,要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一并交回存档。